包装与印刷学院就业工作问题解答(毕业生必须了解的)
1、报到证
报到证在以前也叫做“派遣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报到证的作用:
1 到单位报到,并开始计算工龄
2 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3.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招生计划的学生;
4.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5.证明持证的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6.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0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报到,无特殊原因而延期报到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若不慎将《报到证》遗失,应及时将说明遗失过程的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明交寄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2、就业计划
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要分别上报就业方案,这是办理离校手续的重要准备。
毕业生的正常就业必须通过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三方就业协议,否则学校不能上报就业方案,不能办理报到证手续,会影响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顺利地从学校转移到单位。特别是在学校准备上报就业方案前的那段时间(每年的5月底),更要尽量抓紧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这样才能保证顺利及时地在7月初办理离校手续,保证及时到单位报到,否则,就需要单独个别办理,到单位报到的时间就要拖后了。
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1)根据登记表“填表说明”中的各项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2)学校、院系、专业填写全称;
(3)“姓名”、“出生年月”的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的相—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奖惩情况填写校、院系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
(5)自我鉴定应客观、简练:
(6)认真填写班委鉴定和院系意见,班委鉴定需班长签名,院系意见需辅导员或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本科生授予何种学位由各院系填写。
(7)填写完毕后送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盖章后,由辅导员统一保管。整理学生档案时统一装进档案
特别注意:
学校和各二级院系将严格审查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发现不如实填写的,发回重填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签约或报到后,用人单位发现毕业生弄虚作假而解除、撤回或撤销就业协议的,其后果由毕业生个人负责。
4、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
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暂缓两年派遣,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办理暂缓手续,成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无《报到证》。
(1)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当年应届毕业生。
(2)暂缓就业的办理时间:当年的5月31日前。
(3)暂缓就业的范围:
①未落实单位: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②准备继续学习深造:考本或考研成绩入围,等待复试的毕业生:今年考本或考研成绩不入围,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明年继续尝试升本或考研的毕业生;
③报考公务员待录取:报考了公务员并等待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④用人单位有意向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例如非深圳生源签约深圳单位,但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还未寄回学校的;
⑤灵活就业:在国有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解决人事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注:愿意将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⑥待就业:暂时未能落实单位但有就业期望的毕业生。
(4)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
①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写好《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②由各二级学院集中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审查同意。
(5)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关系的管理:
已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户口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保卫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6)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管理:
①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暂不转出,归二级学院有关支部管理。
②毕业生党员,应按规定定期向学校党支部交纳党费。
③毕业生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预备党员的转正由学校党组织按有关程序办理。
④毕业生党员,原则上要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情况。
5、关于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说明
户口和档案是随《就业报到证》发往人事部门所在地的。如有疑问,户口问题可咨询保卫科,档案问题可咨询学生处。
保卫科在每年6月份办理户口的迁移,具体情况如下:
①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户口按照报到证的报到地址迁移;
②办理暂缓就业和升学的毕业生,其户口由保卫科保管;
学生处在每年9月份前将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①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报到证的人事部门寄送,一般情况下只寄到有人事管理权的部门,比如各地市人事局。
②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档案留在研究生处。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所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毕业生务必在当年内到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档案未到单位,请及时向学生处查询,超过当年无法查询。
高校学生必须了解其档案转递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使自己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1)要注意档案转递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形式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送到就业单位。机要通信是较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
(2)要注意挡案的转递范围。凡派遣单位不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中小公司、企业以及县区以下单位,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属于机要投递范围的上级主管单位及就业单位的详细地址。
(3)关于档案的送取事项。凡机要局无法投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来校取走毕业生档案。
(4)档案转递的时间及查询。档案寄出两个月后,同学们可向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否则,机要局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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